肉类食品配料分会
市场监管总局: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22-11-2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同时餐饮服务企业应将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制定并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控制要求,采购依法取得资质的供货者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设专柜(位)贮存食品添加剂,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
《公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应采用称量等方式定量使用;使用规定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品种以外的食品添加剂的,应记录食品和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不应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使用的品种。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承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告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