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增加部分进口鸡肉关税

来源: 中国肉类协会    发布日期:2023-01-10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2023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2023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其中,对栗子、甘草及其制品、大型轮胎、甘蔗收获机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铝和铝合金出口关税。

调整部分冻鸡产品最惠国税率计征方式:

冻鸡产品则一共调整了3个编码,均为从量税调整至从价税。冻整鸡的最惠国关税由1.3元/千克调整为20%,冻鸡块的最惠国关税由0.7元/千克调整为10%,冻鸡胗的最惠国关税由1.3元/千克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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