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肉类产业健康发展工作委员会
上海正味坊食品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来源: 中国肉类协会 发布日期:2022-09-08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沪市监金处〔2022〕282022000547号),经查,正味坊(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在山林风旗舰店销售“山林咸草鸡500g上海特色真空腌制开袋即食”,并在山林咸草鸡销售网页上发布了带有“高蛋白、低脂肪、具有益气养血、滋养补虚之功效”字样的宣传广告。
根据正味坊(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山林咸草鸡产品营养成分表上显示该产品脂肪含量每 100g/9.6g、山林酱猪舌产品营养成分表上显示该产品脂肪含量每100g/11.1g。而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低脂宣称要求脂肪含量每100g小于3g。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正味坊(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因此责令正味坊(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